20170524有彩虹.jpg

套我哥哥的一句話 : "你有我沒有,不是很不公平嗎?"
所以他們追求平權的性質,也只不過是為了公平。
同性戀不再因為性向而被欺壓,甚至可以追求該有的權益,
所以大法官認為抵制同婚是違憲,實屬正常。
結婚了,就有權益照顧另一半,這樣不也很好?
參考:
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
https://goo.gl/DBCnF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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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西瓜子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